回报
H0E328NANA|-0.25%|Y;H01394NANA|-0.43%|Y;H01395NANA|0.45%|N;H01395BNA|0.45%|N;H01396BNA|-1.02%|Y;H01396NANA|-1.02%|Y;H01397BNA|-1.40%|Y;H01397NANA|-1.40%|Y;H01398BNA|-0.56%|Y;H01398NANA|-0.56%|Y;H01399BNA|-0.61%|Y;H01399NANA|-0.61%|Y;H0E329NANA|-0.97%|Y;H09822NANA|-0.50%|Y;H09822BNA|-0.50%|Y
晨星基金评级-综合评级
概览
基金资料
指数/指标
交易信息表
奖项
表现
| 表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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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合适的数据,请重新选择开始日期及结束日期。 |
没有合适的数据,请重新选择开始日期及结束日期。
累计表现及五年表现 (截至 )
| 三个月 | 六个月 | 1年 | 3年 | 5年 | 成立至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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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初至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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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表现及五年表现 (截至 )
| 三个月 | 六个月 | 1年 | 3年 | 5年 | 成立至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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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初至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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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年度表现 (截至 )
十年年度表现 (截至 )
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
基金上市日期:
| 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 (截至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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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动一年跟踪偏离度
笔记 跟踪偏离度是指在一段时间内ETF与其相关指标 / 指数之间的回报差距。
预计年跟踪偏离度
笔记 跟踪偏离度是指在一段时间内ETF与其相关指标 / 指数之间的回报差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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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动一年跟踪误差
笔记 跟踪误差量度ETF追踪其指标 / 指数的持续性,即上述回报差距的波幅(以标准差计算)。 自上市起实际跟踪偏离度
笔记 跟踪偏离度是指在一段时间内ETF与其相关指标 / 指数之间的回报差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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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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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踪偏离度 |
持股 (截至 )
| 总资产净值 | 成份股数 | 仍持有之单位数目 | 资产分布证券 | 资产分布现金及现金等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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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名称 | 股份代号 | 上市交易所 | 行业 | 比重(以基金总资产净值的百分比率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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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 所持数目 | 比重(以基金总资产净值的百分比率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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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资产净值 | 所持债券数目 | 仍持有之单位数目 | 资产分布 债券 | 资产分布现金及现金等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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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券名称 | ISIN码 | 价格 | 市值(以美元计价) | 比重(以基金总资产净值的百分比率表示) |
|---|
组合分析 (截至 )
常见问题
基金经理将会采取复制策略,以达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当该指数的组合或比重发生变动时,基金经理将对本基金的股份组合作出需要之调整(如有),使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组合及比重与该指数之指数成份股组合及比重大致相符。
虽然预期本基金每基金单位的市场价格通常会接近其每单位的资产净值,但其市场价格受市场供求影响,因此本基金每基金单位的市场价格或许会与其每单位资产净值有所差异。有关本基金的每单位资产净值是以其所持股票之市值、现金及其他资产之总和,扣减有关债项再除以已发行但未赎回的基金单位数目计算出来的。
本基金单位的增设(Creation)及赎回(Redemption)则只能透过参与经纪商(Participating Dealer)于一级市场才能进行,而这种于一级市场进行的交易通常需以较大以及预先订定的基金单位数目进行。
投资者可以每基金单位的资产净值透过交付(倘以现金方式新增)相等于发行价格乘以相关基金单位数目总额的现金款项或(倘以实物方式新增)一篮子该指数的成份股(「股票篮子」)及由基金经理预先厘定及宣布之现金总额(「现金款额」),透过参与经纪商申请以现金或实物方式新增基金单位。亦可以类似方式透过交付有关数量的基金单位(倘以现金方式赎回)换取相等于赎回价格乘以相关基金单位数目总额的现金款项或(倘以实物方式赎回)换取股票篮子及现金款额,从而以现金或实物方式按每基金单位资产净值赎回基金单位。
投资者可以每基金单位的资产净值透过交付(倘以现金方式新增)相等于发行价格乘以相关基金单位数目总额的现金款项或(倘以实物方式新增)一篮子该指数的成份股(「股票篮子」)及由基金经理预先厘定及宣布之现金总额(「现金款额」),透过参与经纪商申请以现金或实物方式新增基金单位。亦可以类似方式透过交付有关数量的基金单位(倘以现金方式赎回)换取相等于赎回价格乘以相关基金单位数目总额的现金款项或(倘以实物方式赎回)换取股票篮子及现金款额,从而以现金或实物方式按每基金单位资产净值赎回基金单位。
只要你持有的本基金基金单位达100,000个或以上,便可赎回该等基金单位,以取得该指数的成份股。你可透过参与经纪商作出此种以实物方式赎回,详情请参阅本基金之香港销售文件。
你可以透过你的经纪或银行证券户口,随时在联交所交易时间内买卖基金单位。下列为买卖本基金的交易成本,以供参考,详情请参阅本基金之香港销售文件。
| 经纪佣金 | 市场收费率 |
| 证监会交易征费 | 0.0027% 1 |
| 会计及财务汇报局(「会财局」)交易征费 | 0.00015% 2 |
| 联交所交易费 | 0.00565% 3 |
| 印花税 | 无 |
1 证监会交易徵费为基金单位成交价的 0.0027%,须由买家及卖家各自支付。 2 会财局交易征费为基金单位成交价的 0.00015%,须由买家及卖家各自支付。 3 联交所交易费为基金单位成交价的 0.00565%,须由买家及卖家各自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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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透过联交所买卖需支付交易费用(请参阅「我如何在二级市场买卖本基金单位呢?」一节)。现时,所有本基金须向基金经理缴付管埋费及向受托人缴付受托人费。投资者请参阅本基金之香港销售文件内有关收费及开支的详情。投资者应注意,费用或会更改,投资者应不时参阅本网站的文件及通告页。
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投资者应考虑其等各自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目的、投资经验、财务状况及独特需要。投资者如对本基金是否适合自己有任何疑问,应咨询其等的投资顾问及征询独立专业意见。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投资者应详细阅读本基金的销售文件(包括当中所载之风险因素之全文)。投资者应注意所有投资均涉及风险(包括可能会损失投资本金),本基金单位价格可升亦可跌,而所呈列的过往表现资料并不表示将来亦会有类似的表现。此外,投资者应避免过度投资于任何单一类型之投资(就投资者的整体投资组合中所占比例而言),包括任何拟于有关本基金之投资,以避免投资者的投资组合过度承受任何特定投资风险。
有关本基金的主要风险为:
有关本基金的主要风险为:
- 投资风险
- 本基金是一只投资基金,其投资组合的价值可能因以下任何主要风险因素而下跌,因此, 阁下于本基金之投资有可能蒙受损失。并不保证可取回本金。不能保证本基金将达成其投资目标。
- 股票市场风险
- 本基金于股票的投资面对一般市场风险,且该等投资的价值可能因投资情绪变动、政治及经济状况以及发行人特定因素等各种因素而波动。
- 追踪误差风险
- 本基金可能面对追踪误差风险,即其表现未必准确追踪该指数表现的风险。追踪误差可能因所采用的投资策略、收费及支出等因素而产生。基金经理将监控及寻求管理有关风险以尽量减少追踪误差。
- 概不能保证可随时准确或完全复制该指数的表现。
- 雙櫃台風險
- 倘基金单位在柜台间的跨柜台转换暂停及/或经纪商及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提供的服务水平受到任何限制,则基金单位持有人将仅可于一个柜台买卖其基金单位,继而可能妨碍或延误投资者交易。在各柜台买卖基金单位的市价可能会偏离甚远。因此,投资者于聯交所购入或出售以港元买卖的基金单位时支付的金额可能超过而收取的金额可能少于购入或出售人民币买卖基金单位时支付或收取的金额,反之亦然。
- 被动式投资的风险
- 本基金采取被动式管理且因本基金的既有投资性质,基金经理将没有任何酌情权配合市场变动。预计该指數的下跌将引致本基金的价值相应下跌。
- 集中及内地市场风险
- 本基金的投资集中于一些在联交所上市的股票,而该等公司在内地拥有重大业务。本基金的价值波幅可能较投资组合更为分散的基金的波幅更大。本基金的价值可能更易受影响内地市场的不利经济、政治、政策、外汇、流动性、税项、法律或监管事件影响。
- 本基金于内地(一个新兴市场)的投资会较一般于发展更为成熟的市场的投资,涉及更高风险及更多特殊的考虑因素,例如流动性风险、货币风险/管制、政治及经济不明朗因素、法律及税务风险、结算风险、托管风险及可能出现大幅度波动。
- 交易风险
- 基金单位在联交所的交易价格受基金单位供求情况等市场因素影响。因此,基金单位可能以本基金资产净值的大幅溢价或折价交易。
- 由于投资者在联交所买卖基金单位时将支付若干收费(如交易费及经纪费),投资者在联交所购买基金单位时支付的金额可能超过每基金单位的资产净值,且在联交所出售基金单位时收取的金额可能低于每基金单位的资产净值。
- 人民币柜台的基金单位为在联交所买卖并于中央结算系统结算的人民币计值证券。并非所有股票经纪或托管商可随时且能够进行人民币买卖基金单位的买卖及结算。中国境外的人民币供应有限亦可能影响人民币买卖基金单位的流动性及成交价。
- 与从资本中作出派息或实际从资本中作出派息有关的风险
- 从资本中作出派息及/或实际从资本中作出派息相当于从投资者原本的投资中或从原本的投资应占的任何资本收益中退回或提取部分金额。任何有关分派均可能导致每基金单位资产净值即时减少。
- 中国税项风险
- 中国现行的税务(包括中国企业所得税,中国增值税)法律、法规及惯例对于本基金投资于H股、红筹股及P股及从中国所获取之收入(例如股息收入)方面涉及风险与不确定性(可能具有追溯影响)。对本基金增加任何税务责任可能对本基金的价值造成不利影响。本基金亦可能需要被征收中国的其他税项,这可能减少从本基金的有关投资可获取之收入及/或该等投资之价值。
- 与人民币货币有关之一般投资风险
- 本基金以港元计值,但提供以人民币买卖基金单位。人民币现时不可自由兑换,须遵守外汇管制和限制。尽管离岸人民币及在岸人民币为同一货币,但两者按不同的汇率交易。离岸人民币与在岸人民币之间的任何差额可能对投资者造成不利影响。
- 并非以人民币为主但买入和卖出以人民币买卖的基金单位的投资者,须承受外汇风险,且概不能保证人民币兑投资者的基本货币(例如港元)不会贬值。人民币贬值可能对投资者于以人民币买卖的基金单位的投资的价值造成不利影响。
- 依赖庄家之风险
- 尽管基金经理将确保每个柜台至少各有一名庄家为基金单位作价,且每个柜台至少各有一名庄家在终止作价安排前须根据相关庄家协议发出不少于三个月的通知,惟倘人民币或港元买卖基金单位并无或仅有一名庄家,则基金单位在市场的流通性或会受到不利影响。亦概不保证任何作价活动将会有效。
- 潜在庄家对于为人民币交易的基金单位作价的兴趣可能较低。倘人民币的供应发生中断,可能会对庄家为人民币买卖基金单位提供流通性的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 依赖同一个集团的风险
- 指数提供者目前为恒生指数有限公司,负责计算及报告该指数的每日收市水平(或指派人员负责)。基金经理及指数提供者目前均为恒生银行有限公司的附属公司。指数提供者及基金经理将在履行与本基金有关的职责时或会产生潜在利益冲突。有关进一步详情,请参阅香港销售文件。
- 除上述之外,各受托人(亦为登记处)、基金经理(亦为上市代理)、指数提供者及其中两名參与经纪商亦为汇丰集团(「集团」)的成员。虽然是属于分开的法律实体及独立地运作,如遇到金融风暴或集团任何成员公司无力偿债,可能会对集团整体而言或集团其他成员的业务造成不利影响,这样可能对向本基金提供服务构成影响。在该情况下,本基金资产净值可能受到不利影响,其营运可能会遭中断。
- 务请注意,受托人、基金经理、其中两名参与经纪商及指数提供者均现为集团的成员。因此,尽管所有交易将以公平磋商进行,惟只要彼等仍属集团的成员,彼等彼此之间不时可能会就本基金产生利益冲突。特别是,倘现时的指数提供者终止该指数使用许可,基金经理及受托人可能与指数提供者产生纠纷。基金经理及其各关连人士将考虑到其对本基金及单位持有人的责任,并将致力确保该等冲突得以公平解决。
- 终止风险
- 本基金在一些情况下可能提前终止,例如,倘该指数不能再用作基准指数或倘本基金的规模跌至低于4,000,000港元。当本基金终止时,投资者未必可收回其投资并将蒙受损失。
- 与投资于存在同股不同权的公司有关的风险
- 本基金可能投资于或本基金所追踪的该指数的成份股可能会包含采用同股不同权结构的公司(例如创新产业公司)。这导致出现与股东权利和企业管治以及投资者保障有关的问题,若基金投资于该等公司的普通股份,可能对基金造成负面影响。
本基金的即时交易资料可于联交所网站取得。相关指数的即时更新资料可于 www.hsi.com.hk获取。投资者应主动及定期查阅本网站,以得知有关本基金的资料,因为该等资料对其投资可能会有重大影响。视乎相关之监管要求,基金经理可能将不会就有关本基金及其销售文件的任何改动而于报章刊登通告或发出其他通告。
更多有关「双柜台」交易模式之问题,请按此。
虽然预期本基金每基金单位的市场价格通常会接近其每单位的资产净值,但其市场价格受市场供求影响,因此本基金每基金单位的市场价格或许会与其每单位资产净值有所差异。有关本基金的每单位资产净值是以其所持股票之市值、现金及其他资产之总和,扣减有关债项再除以已发行但未赎回的基金单位数目计算出来的。
你可以透过你的经纪或银行证券户口,随时在联交所交易时间内买卖基金单位。下列为买卖本基金的交易成本,以供参考,详情请参阅本基金之香港销售文件。
| 经纪佣金 |
市场收费率 |
|---|---|
| 证监会交易征费 | 0.0027% 1 |
| 会计及财务汇报局(「会财局」)交易征费 | 0.00015% 2 |
| 联交所交易费 | 0.00565% 3 |
| 印花税 | 无 |
| 1 证监会交易征费为基金单位成交价的 0.0027%,须由买家及卖家各自支付。 2 会财局交易征费为基金单位成交价的 0.00015%,须由买家及卖家各自支付。 3 联交所交易费为基金单位成交价的 0.00565%,须由买家及卖家各自支付。 |
|
本基金的即时交易资料可于联交所网站取得。相关指数的即时更新资料可于www.hsi.com.hk获取。网站内容未经证监会审核。投资者应主动及定期查阅本网站,以得知有关本基金的资料,因为该等资料对其投资可能会有重大影响。视乎相关之监管要求,基金经理可能将不会就有关本基金及其销售文件的任何改动而于报章刊登通告或发出其他通告。
虽然预期本基金每基金单位的市场价格通常会接近其每单位的资产净值,但其市场价格受市场供求影响,因此本基金每基金单位的市场价格或许会与其每单位资产净值有所差异。有关本基金的每单位资产净值是以其所持股票之市值、现金及其他资产之总和,扣减有关债项再除以已发行但未赎回的基金单位数目计算出来的。
你可以透过你的经纪或银行证券户口,随时在联交所交易时间内买卖基金单位。下列为买卖本基金的交易成本,以供参考,详情请参阅本基金之香港销售文件。
| 经纪佣金 |
市场收费率 |
|---|---|
| 证监会交易征费 | 0.0027% 1 |
| 会计及财务汇报局(「会财局」)交易征费 | 0.00015% 2 |
| 联交所交易费 | 0.00565% 3 |
| 印花税 | 无 |
| 1 证监会交易徵费为基金单位成交价的 0.0027%,须由买家及卖家各自支付。 2 会财局交易征费为基金单位成交价的 0.00015%,须由买家及卖家各自支付。 3 联交所交易费为基金单位成交价的 0.00565%,须由买家及卖家各自支付。 |
|
本基金的即时交易资料可于联交所网站取得。相关指数的即时更新资料可于路透或彭博获取。投资者应主动及定期查阅本网站,以得知有关本基金的资料,因为该等资料对其投资可能会有重大影响。视乎相关之监管要求,基金经理可能将不会就有关本基金及其销售文件的任何改动而于报章刊登通告或发出其他通告。
虽然预期本基金每基金单位的市场价格通常会接近其每单位的资产净值,但其市场价格受市场供求影响,因此本基金每基金单位的市场价格或许会与其每单位资产净值有所差异。有关本基金的每单位资产净值是以其所持股票之市值、现金及其他资产之总和,扣减有关债项再除以已发行但未赎回的基金单位数目计算出来的。
你可以透过你的经纪或银行证券户口,随时在联交所交易时间内买卖基金单位。下列为买卖本基金的交易成本,以供参考,详情请参阅本基金之香港销售文件。
| 经纪佣金 |
市价 |
|---|---|
| 证监会交易征费 | 0.0027% 1 |
| 财务汇报局交易征费 | 0.00015% 2 |
| 联交所交易费 | 0.00565% 3 |
| 印花税 | 无 |
| 1 证监会交易征费为基金单位成交价的 0.0027%,须由买家及卖家各自支付。 2 财汇局交易征费为基金单位成交价的 0.00015%,须由买家及卖家各自支付。 3 联交所交易费为基金单位成交价的 0.00565%,须由买家及卖家各自支付。 |
|
本基金的即时交易资料可于联交所网站取得。相关指数的即时更新资料可于www.hsi.com.hk获取。网站内容未经证监会审核。投资者应主动及定期查阅本网站,以得知有关本基金的资料,因为该等资料对其投资可能会有重大影响。视乎相关之监管要求,基金经理可能将不会就有关本基金及其销售文件的任何改动而于报章刊登通告或发出其他通告。
基金经理将会采取复制策略,以达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当该指数的组合或比重发生变动时,基金经理将对本基金的股份组合作出需要之调整(如有),使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组合及比重与该指数之指数成份股组合及比重大致相符。
虽然预期本基金每基金单位的市场价格通常会接近其每单位的资产净值,但其市场价格受市场供求影响,因此本基金每基金单位的市场价格或许会与其每单位资产净值有所差异。有关本基金的每单位资产净值是以其所持股票之市值、现金及其他资产之总和,扣减有关债项再除以已发行但未赎回的基金单位数目计算出来的。
本基金单位的增设(Creation)及赎回(Redemption)则只能透过参与经纪商(Participating Dealer)于一级市场才能进行,而这种于一级市场进行的交易通常需以较大以及预先订定的基金单位数目进行。
投资者可以每基金单位的资产净值透过交付(倘以现金方式新增)相等于发行价格乘以相关基金单位数目总额的现金款项或(倘以实物方式新增)一篮子该指数的成份股(「股票篮子」)及由基金经理预先厘定及宣布之现金总额(「现金款额」),透过参与经纪商申请以现金或实物方式新增基金单位。亦可以类似方式透过交付有关数量的基金单位(倘以现金方式赎回)换取相等于赎回价格乘以相关基金单位数目总额的现金款项或(倘以实物方式赎回)换取股票篮子及现金款额,从而以现金或实物方式按每基金单位资产净值赎回基金单位。
投资者可以每基金单位的资产净值透过交付(倘以现金方式新增)相等于发行价格乘以相关基金单位数目总额的现金款项或(倘以实物方式新增)一篮子该指数的成份股(「股票篮子」)及由基金经理预先厘定及宣布之现金总额(「现金款额」),透过参与经纪商申请以现金或实物方式新增基金单位。亦可以类似方式透过交付有关数量的基金单位(倘以现金方式赎回)换取相等于赎回价格乘以相关基金单位数目总额的现金款项或(倘以实物方式赎回)换取股票篮子及现金款额,从而以现金或实物方式按每基金单位资产净值赎回基金单位。
只要你持有的本基金基金单位达300,000个或以上,便可赎回该等基金单位,以取得该指数的成份股。你可透过参与经纪商作出此种以实物方式赎回,详情请参阅本基金之香港销售文件。
你可以透过你的经纪或银行证券户口,随时在联交所交易时间内买卖基金单位。下列为买卖本基金的交易成本,以供参考,详情请参阅本基金之香港销售文件。
| 经纪佣金 | 市价 |
|---|---|
| 证监会交易征费 | 0.0027% 1 |
| 财务汇报局交易征费 | 0.00015% 2 |
| 联交所交易费 | 0.00565% 3 |
| 印花税 | 无 |
| 柜台间转换 | 5港元 4 |
1 证监会交易征费为基金单位成交价的 0.0027%,须由买家及卖家各自支付。 2 财汇局交易征费为基金单位成交价的 0.00015%,须由买家及卖家各自支付。 3 联交所交易费为基金单位成交价的 0.00565%,须由买家及卖家各自支付。 4执行由一个柜台向另一个柜台的跨柜台转换时,香港中央结算将向每名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就每项指示收取港币5元的费用。对于任何额外的费用,投资者应与其经纪确认。 |
|
投资者透过联交所买卖需支付交易费用(请参阅「我如何在二级市场买卖本基金单位呢? 」一节)。现时,所有本基金须向基金经理缴付管埋费及向受托人缴付受托人费。投资者请参阅本基金之香港销售文件内有关收费及开支的详情。投资者应注意,费用或会更改,投资者应不时参阅本网站的文件及通告页。
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投资者应考虑其等各自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目的、投资经验、财务状况及独特需要。投资者如对本基金是否适合自己有任何疑问,应咨询其等的投资顾问及征询独立专业意见。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投资者应详细阅读本基金的销售文件(包括当中所载之风险因素之全文)。投资者应注意所有投资均涉及风险(包括可能会损失投资本金),本基金单位价格可升亦可跌,而所呈列的过往表现资料并不表示将来亦会有类似的表现。此外,投资者应避免过度投资于任何单一类型之投资(就投资者的整体投资组合中所占比例而言),包括任何拟于有关本基金之投资,以避免投资者的投资组合过度承受任何特定投资风险。
有关本基金的主要风险为:
有关本基金的主要风险为:
- 投资风险
- o 本基金是一只投资基金。并不保证可取回本金。因此于本基金之投资有可能会蒙受损失。
- 跟踪误差风险
- 概不能保证本基金的表现将与该指数的表现完全一致。
- 本基金须支付之收费及支出、有关投资组合重整的时差、本基金购入或出售该指数成份股的价格、有关时间的市场情况、所使用的指数追踪策略或金融工具等因素,将影响本基金相对于该指数的表现。
- 基金单位以人民币买卖及结算之风险
- 并非所有经纪或托管人均已妥为准备及能够对人民币买卖基金单位进行交易及结算。
- 中国境外的人民币供应有限,亦可能影响人民币买卖基金单位的流通性及交易价格。
- 双柜台风险
- 倘基金单位在港元柜台与人民币柜台之间的跨柜台转换因任何原因而暂停,则基金单位持有人将仅可于联交所的相关柜台买卖其基金单位。
- 港元买卖基金单位及人民币买卖基金单位于联交所的市价可能会因市场流通性、各个柜台的供求情况以及人民币与港元间之汇率(于在岸及离岸市场)等不同因素而偏离甚远。因此,投资者于联交所购入或出售以港元买卖的基金单位时支付的金额可能超过而收取的金额可能少于购入或出售人民币买卖基金单位时支付或收取的金额,反之亦然。
- 并无人民币账户的投资者仅可买卖港元买卖基金单位。该等投资者将无法买卖以人民币买卖的基金单位。
- 无港元账户的投资者应注意,分派仅以港元作出。因此,投资者在收取股息时可能会蒙受汇兑亏损及产生汇兑相关费用及收费。
- 并非所有经纪及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均熟悉或能够于一个柜台购买基金单位及之后于另一个柜台出售基金单位或进行基金单位的跨柜台转换,或同时于两个柜台买卖基金单位。这可能会导致投资者无法或延迟交易港元买卖基金单位或人民币买卖基金单位,而这亦可能意味投资者或因此仅能以一种货币进行。
- 被动式投资的风险
- 本基金采取被动式管理。当市场疲弱时,基金经理没有任何的酌情权逐个挑选股票或采取防御措施。故此,就任何该指数的下跌,将引致本基金的价值相应下跌。
- 该指数的成份可能会改变及现时组成该指数的股份随后可能会被除牌,及后亦可能会有其他股份加入成为该指数的成份股。
- 集中风险
- 该指数成份股会从根据恒生行业分类系统组成的七个行业组别中挑选,目标是使每个行业组别的市值覆盖率不低于50%。行业组别的构成会至少每两年检讨一次。倘该指数集中于某个特定行业或一组行业之证券,本基金之投资或会同样地集中。本基金之表现很大程度上受该行业或一组行业之表现影响及因此相比较分散投资的基金之表现更具波动性。
- 交易风险
- 一般而言,零售投资者只能在联交所购买或出售本基金的基金单位。本基金的基金单位在联交所的交易价格取决于市场力量,可能以其资产净值的大幅溢价或折价交易,并可能重大偏离每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 中国内地相关风险
- 投资于中国内地(一个新兴市场)会涉及特殊的考虑因素及风险,例如较大的价格波动、较不完善的监管及法律架构、经济、社会及政治的不稳定等。
- 与从资本中作出派息或实际从资本中作出派息有关的风险
- 基金经理可酌情从资本中作出派息。基金经理亦可酌情从总收入中作出派息,而同时将本基金的所有或部分费用及开支记入本基金资本账下/从本基金资本中扣除。这将导致本基金可用作派发股息的可分派收益增加,因此本基金可实际从资本中作出派息。从资本中作出派息或实际从资本中作出派息相当于从投资者原本的投资中或从原本的投资应占的任何资本收益中退回或提取部分金额。任何涉及从本基金的资本中作出派息或实际从本基金的资本中作出派息的分派均可能导致本基金的每单位资产净值即时减少。
- 中国税项风险
- 当本基金投资于H 股,而其收入(例如股息收益)(如有)乃是来源于中国内地,本基金需要被征收中国内地的预提企业所得税;该预提税将会减少从本基金所获取之收入及对本基金的表现有不利影响。
- 本基金亦可能需要被征收中国内地的其他税项,这可能减少从本基金的有关投资可获取之收入及/或该等投资之价值。
- 人民币货币及外汇风险
- 本基金以港元计值,但提供人民币买卖基金单位。人民币现时不可自由兑换,须遵守外汇管制和限制。投资者可能因为人民币兑其他货币之汇率波动而受到不利影响。
- 本基金的基本货币为港元,因此,以人民币为主而且以港元买入和卖出港元买卖基金单位的投资者,须承受由于人民币兑港元的汇率波动而产生的外汇风险。
- 并非以人民币为主但买入和卖出人民币买卖基金单位的投资者,须承受人民币与其他货币(尤其是有关投资者的基本货币)之间的汇率波动风险。概不能保证人民币兑投资者的基本货币(例如港元)不会贬值。
- 如投资者希望或有意将出售所得款项(就人民币买卖基金单位而言,人民币或就港元买卖基金单位而言,港元)兑换为不同的货币,须承受相关的外汇风险,并可能招致汇兑损失以及有关费用和收费。
- 依赖庄家之风险
- 尽管基金经理将确保每个柜台至少各有一名庄家为基金单位作价,且每个柜台至少各有一名庄家在根据庄家协议终止相关作价安排前发出不少于三个月的事先通知,惟倘人民币或港元买卖基金单位并无庄家,则基金单位之二手市场的流通性或会受到不利影响。有可能每个柜台仅有一名联交所庄家。此外,基金经理可能无法在庄家的终止通知期内委聘替代庄家,且概不保证任何作价活动将会有效。
- 人民币买卖基金单位以人民币交易及结算,潜在庄家对于为人民币交易的基金单位作价的兴趣可能较低。此外,倘人民币的供应发生中断,可能会对庄家为人民币买卖基金单位提供流通性的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 终止风险
- 本基金在一些情况下可能提前终止。在该等终止的情况下,投资者可能必须变现其投资损失,并且将不能够获得与其初始投资资本相等的数额。有关详情请投资者应参阅香港销售文件中的「恒生指数ETF的终止」。
- 与投资于存在同股不同权的公司有关的风险
- 本基金可能投资于或本基金所追踪的该指数的成份股可能会包含采用同股不同权结构的公司(例如创新产业公司)。这导致出现与股东权利和企业管治以及投资者保障有关的问题,若基金投资于该等公司的普通股份,可能对基金造成负面影响。
本基金的即时交易资料可于联交所网站取得。相关指数的即时更新资料可于 www.hsi.com.hk获取。投资者应主动及定期查阅本网站,以得知有关本基金的资料,因为该等资料对其投资可能会有重大影响。视乎相关之监管要求,基金经理可能将不会就有关本基金及其销售文件的任何改动而于报章刊登通告或发出其他通告。
更多有关「双柜台」交易模式之问题,请按此。
基金经理将会采取复制策略,以达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当该指数的组合或比重发生变动时,基金经理将对本基金的股份组合作出需要之调整(如有),使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组合及比重与该指数之指数成份股组合及比重大致相符。
虽然预期本基金每基金单位的市场价格通常会接近其每单位的资产净值,但其市场价格受市场供求影响,因此本基金每基金单位的市场价格或许会与其每单位资产净值有所差异。有关本基金的每单位资产净值是以其所持股票之市值、现金及其他资产之总和,扣减有关债项再除以已发行但未赎回的基金单位数目计算出来的。
本基金单位的增设(Creation)及赎回(Redemption)则只能透过参与经纪商(Participating Dealer)于一级市场才能进行,而这种于一级市场进行的交易通常需以较大以及预先订定的基金单位数目进行。
投资者可以每基金单位的资产净值透过交付(倘以现金方式新增)相等于发行价格乘以相关基金单位数目总额的现金款项或(倘以实物方式新增)一篮子该指数的成份股(「股票篮子」)及由基金经理预先厘定及宣布之现金总额(「现金款额」),透过参与经纪商申请以现金或实物方式新增基金单位。亦可以类似方式透过交付有关数量的基金单位(倘以现金方式赎回)换取相等于赎回价格乘以相关基金单位数目总额的现金款项或(倘以实物方式赎回)换取股票篮子及现金款额,从而以现金或实物方式按每基金单位资产净值赎回基金单位。
投资者可以每基金单位的资产净值透过交付(倘以现金方式新增)相等于发行价格乘以相关基金单位数目总额的现金款项或(倘以实物方式新增)一篮子该指数的成份股(「股票篮子」)及由基金经理预先厘定及宣布之现金总额(「现金款额」),透过参与经纪商申请以现金或实物方式新增基金单位。亦可以类似方式透过交付有关数量的基金单位(倘以现金方式赎回)换取相等于赎回价格乘以相关基金单位数目总额的现金款项或(倘以实物方式赎回)换取股票篮子及现金款额,从而以现金或实物方式按每基金单位资产净值赎回基金单位。
只要你持有的本基金基金单位达100,000个或以上,便可赎回该等基金单位,以取得该指数的成份股。你可透过参与经纪商作出此种以实物方式赎回,详情请参阅本基金之香港销售文件。
你可以透过你的经纪或银行证券户口,随时在联交所交易时间内买卖基金单位。下列为买卖本基金的交易成本,以供参考,详情请参阅本基金之香港销售文件。
| 经纪佣金 |
市场收费率 |
|---|---|
| 证监会交易征费 | 0.0027% 1 |
| 会计及财务汇报局(「会财局」)交易征费 | 0.00015% 2 |
| 联交所交易费 | 0.00565% 3 |
| 印花税 | 无 |
| 1 证监会交易征费为基金单位成交价的 0.0027%,须由买家及卖家各自支付。 2 会财局交易征费为基金单位成交价的 0.00015%,须由买家及卖家各自支付。 3 联交所交易费为基金单位成交价的 0.00565%,须由买家及卖家各自支付。 |
|
投资者透过联交所买卖需支付交易费用(请参阅「我如何在二级市场买卖本基金单位呢?」一节)。现时,所有本基金须向基金经理缴付管埋费及向受托人缴付受托人费。投资者请参阅本基金之香港销售文件内有关收费及开支的详情。投资者应注意,费用或会更改,投资者应不时参阅本网站的文件及通告页。
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投资者应考虑其等各自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目的、投资经验、财务状况及独特需要。投资者如对本基金是否适合自己有任何疑问,应咨询其等的投资顾问及征询独立专业意见。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投资者应详细阅读本基金的销售文件(包括当中所载之风险因素之全文)。投资者应注意所有投资均涉及风险(包括可能会损失投资本金),本基金单位价格可升亦可跌,而所呈列的过往表现资料并不表示将来亦会有类似的表现。此外,投资者应避免过度投资于任何单一类型之投资(就投资者的整体投资组合中所占比例而言),包括任何拟于有关本基金之投资,以避免投资者的投资组合过度承受任何特定投资风险。
有关本基金的主要风险为:
有关本基金的主要风险为:
- 投资风险
- 本基金是一只投资基金。并不保证可取回本金。因此于本基金之投资有可能会蒙受损失。
- 跟踪误差风险
- 概不能保证本基金的表现将与该指数的表现完全一致。
- 本基金须支付之收费及支出、有关投资组合重整的时差、本基金购入或出售该指数成份股的价格、有关时间的市场情况、所使用的指数追踪策略或金融工具等因素,将影响本基金相对于该指数的表现。
- 被动式投资的风险
- 本基金采取被动式管理。当市场疲弱时,基金经理没有任何的酌情权逐个挑选股票或采取防御措施。故此,就任何该指数的下跌,将引致本基金的价值相应下跌。
- 该指数的成份可能会改变及现时组成该指数的股份随后可能会被除牌,及后亦可能会有其他股份加入成为该指数的成份股。
- 集中风险
- 本基金具有高度集中风险。就该指数集中于任何类别股份(如H 股及红筹股)及/或一个特定行业或一组行业之股份的程度,本基金的投资亦可能会同样地集中。本基金之表现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该行业或该组行业之表现,本基金因而可能相对一般作广泛投资之基金而较为反覆。
- 另外,为了反映该指数之成份股之比重,本基金的投资可能会集中在单一或数只成份股。该指数及本基金的表现或会因一只或数只该指数成份股的价格波动而受到重大影响。
- 交易风险
- 一般而言,零售投资者只能在联交所购买或出售本基金的基金单位。本基金的基金单位在联交所的交易价格取决于市场力量,可能以其资产净值的大幅溢价或折价交易,并可能重大偏离每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 中国内地相关风险
- 投资于中国内地(一个新兴市场)会涉及特殊的考虑因素及风险,例如较大的价格波动、较不完善的监管及法律架构、经济、社会及政治的不稳定等。
- 与从资本中作出派息或实际从资本中作出派息有关的风险
- 基金经理可酌情从资本中作出派息。基金经理亦可酌情从总收入中作出派息,而同时将本基金的所有或部分费用及开支记入本基金资本账下/从本基金资本中扣除。这将导致本基金可用作派发股息的可分派收益增加,因此本基金可实际从资本中作出派息。从资本中作出派息或实际从资本中作出派息相当于从投资者原本的投资中或从原本的投资应占的任何资本收益中退回或提取部分金额。任何涉及从本基金的资本中作出派息或实际从本基金的资本中作出派息的分派均可能导致本基金的每单位资产净值即时减少。
- 中国税项风险
- 当本基金投资于(i) H 股;及/或 (ii)某些红筹股/P 股(即不是于中国内地注册成立但其实际管理在中国内地之公司的红筹股/P 股),而其收入(例如股息收益)(如有)乃是来源于中国内地,本基金需要被征收中国内地的预提企业所得税;该预提税将会减少从本基金所获取之收入及对本基金的表现有不利影响。
- 本基金亦可能需要被征收中国内地的其他税项,这可能减少从本基金的有关投资可获取之收入及/或该等投资之价值。
本基金的即时交易资料可于联交所网站取得。相关指数的即时更新资料可于路透或彭博获取。投资者应主动及定期查阅本网站,以得知有关本基金的资料,因为该等资料对其投资可能会有重大影响。视乎相关之监管要求,基金经理可能将不会就有关本基金及其销售文件的任何改动而于报章刊登通告或发出其他通告。
投资者可以透过传统的方法即购买实物黄金(如金条及金币)参与黄金市场。投资者亦可透过受规管的黄金投资工具如黄金期货合约、黄金衍生权证、纸黄金、黄金存折,以及黄金交易所买卖基金等,捕捉黄金价格的变动。
黄金ETF是一种以持有实物黄金、以追踪黄金价格为目标的被动式投资工具(扣除经常开支)。黄金ETF拟为投资者提供参与金条市场的渠道,而毋需进行实物黄金的交付,并让投资者可以透过在受规管的证券交易所买卖证券,借以买卖该等权益。
除了其投资价值外,拥有实物黄金可以带给投资者其他的满足感。持有实物黄金将会产生储存费用及保安问题。
黄金ETF以现金交收。鉴于ETF的结构,黄金ETF可以如股票一样在交易时段内进行买卖,为投资者提供流动性、方便及透明度。
但请注意持有实物黄金之权益会与持有所投资之黄金ETF之权益有所不同。
黄金ETF以现金交收。鉴于ETF的结构,黄金ETF可以如股票一样在交易时段内进行买卖,为投资者提供流动性、方便及透明度。
但请注意持有实物黄金之权益会与持有所投资之黄金ETF之权益有所不同。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是紧贴追踪以美金报价的LBMA上午黄金价表现,并提供以人民币计值的投资回报。本基金将会购买及持有金条以寻求达到其投资目标。
本基金将仅持有黄金纯度至少达到99.5%的金条(即:由伦敦金银市场协会(「LBMA」)认可黄金提炼者标准交割名单所载的认可提炼者提供的条状或块状黄金)。该等金条将保管在托管人于伦敦的安全金库内。
LBMA上午黄金价指由ICE Benchmark Administration Limited(「IBA」)计算、以美元报价及于上午十时三十分(伦敦时间)进行之IBA竞价过程完成后即公布的每金衡盎司黄金上午定盘价。
为管理及对冲人民币兑美元之间的汇率变动,基金将与掉期对手(现时为恒生银行有限公司)订立一系列的掉期,以减轻人民币波动对本基金表现带来的潜在影响。虽然如此,以非人民币为基本货币的投资者因此承受因人民币兑其基本货币的汇率波动所带来的外汇风险。
如没有任何外汇管理,当人民币兑美元升值或贬值,即使LBMA上午黄金价的水平维持不变,每基金单位的资产净值将受到影响。本基金将透过订立一系列的掉期,以减低美元兑人民币之间的外汇波动的影响,使以人民币计值的基金资产净值将按美元计值的LBMA上午黄金价相若的升跌幅度上升及下降。
然而,外汇掉期及非融资资产掉期将非为试图在人民币兑美元贬值的情况下获取最高回报。因此,虽然不保证基金经理采取的投资策略将会取得成功,人民币兑美元的相对强势预期不会重大影响每基金单位资产净值的升跌,而每基金单位资产净值目标为按美元计值的LBMA上午黄金价相若的升跌幅度上落。换言之,本基金的表现预期不会受到人民币兑美元之间汇率波动的重大影响。
然而,外汇掉期及非融资资产掉期将非为试图在人民币兑美元贬值的情况下获取最高回报。因此,虽然不保证基金经理采取的投资策略将会取得成功,人民币兑美元的相对强势预期不会重大影响每基金单位资产净值的升跌,而每基金单位资产净值目标为按美元计值的LBMA上午黄金价相若的升跌幅度上落。换言之,本基金的表现预期不会受到人民币兑美元之间汇率波动的重大影响。
投资者可以于二手市场进行买卖,或透过参与经纪商进行增设及赎回基金单位。
如同买卖股票,投资者须缴付经纪佣金、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交易徵费、财汇局交易征费、联交所交易费,及由基金经理、受託人、参与经纪商及託管人所收取的其他费(如适用)。详情请参阅本基金的章程「费用及开支」一节。
拟在二手市场上购买本基金单位的投资者,应征询其股票经纪有关该等购买的人民币资金规定及结算方法。投资者在进行任何本基金单位交易前,或需要首先向该等股票经纪开立及维持证券买卖账户。
最低每手买卖单位数目为100个基金单位(或其倍数)。
本基金的基金单位在联交所的交易价将受市场力量影响,可能重大偏离每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于联交所出售本基金单位后只能收取现金。所以一般而言以黄金的赎回只可以就大数量的基金单位透过参与经纪商而作出。
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投资者应考虑其等各自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目的、投资经验、财务状况及独特需要。投资者如对本基金是否适合自己有任何疑问,应咨询其等的投资顾问及征询独立专业意见。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投资者应详细阅读本基金的销售文件(包括当中所载之风险因素之全文)。投资者应注意所有投资均涉及风险(包括可能会损失投资本金),本基金单位价格可升亦可跌,而所呈列的过往表现资料并不表示将来亦会有类似的表现。此外,投资者应避免过度投资于任何单一类型之投资(就投资者的整体投资组合中所占比例而言),包括任何拟于有关本基金之投资,以避免投资者的投资组合过度承受任何特定投资风险。
有关本基金的主要风险为:
有关本基金的主要风险为:
- 投资风险
- 本基金是一只投资基金。并不保证可取回本金。因此于本基金之投资有可能会蒙受损失。
- 集中 / 黄金市场风险
- 基金集中投资于金条。概不保证金条的价格将会升值。基金将可能承受较大的价格波动,并可能受与黄金以及其生产与销售有关的行业及板块的表现或事件的不利影响。
- 相比投资于资产组合较分散型基金,基金更易受单一经济、市场或政治因素导致较大的价格波动所影响。
- 人民币外汇风险
- 基金以人民币计值,并基于现行适用的境外人民币兑美元的汇率。
- 人民币目前并不可自由兑换,并受外汇管制及限制所规限。
- 基金的基本货币为人民币。以非人民币为基本货币的投资者因此承受因人民币兑其基本货币的汇率波动所带来的外汇风险。概不保证人民币价值兑投资者的基本货币(例如港元)的价值将不会贬值。如投资者欲或拟将赎回款项(以人民币计值)兑换为不同的货币,彼等将承受相关的外汇风险,并可能因该等兑换产生重大资本损失。
- 人民币对冲风险
- LBMA 上午黄金价以美元而非人民币报价,人民币为基金的基本货币及计值货币。因此,基金可能受美元兑人民币之间的汇率波动的不利影响。
- 虽然基金经理寻求管理及对冲基金的外汇风险,概不保证所有该等外汇风险可以完全消除(例如由于对冲可能不完善或由于对冲的成本)。
- 境外人民币(「CNH」)市场风险
- 境内人民币(「CNY」)及境外人民币(「CNH」)都代表同一种货币,但彼此在不同及分开的市场上买卖。该两个人民币市场独立地运作,彼此之间的流动性受到高度限制,境内及境外人民币不一定按相同的汇率买卖,彼此之间的走向或有不同。
- 中国境外有限的人民币供应可能影响到基金。倘基金经理需要在境外市场获取人民币,概不保证其将可按可接纳的条款获得该等人民币,甚至可能无法获得任何人民币。
- 倘中国政府限制或规限境外人民币市场,以致限制了人民币的供应,基金的营运将受影响,并可能导致增设及赎回暂停。此外,在特殊情况下,赎回款项可能以美元或港元而非人民币支付,或延迟以人民币结算。
- 基金单位的流通性及交易价可能受适用于中国境外人民币的供应有限性及限制的不利影响。
- 因此,概不保证投资者将可按其心目中的该等价格、数量和时间或其可与在联交所上市的以港元计值证券一样出售其基金单位。
- 人民币买卖及基金单位结算的风险
- 基金单位或是首批在联交所买卖的人民币计值证券。
- 基金单位(人民币计值的证券)的上市、买卖及结算或未能如计划中执行。
- 并非所有股票经纪或托管人都已经准备就绪及能够执行可能是首批在联交所上市的人民币计值ETF的基金单位的买卖及结算。
- 上市后,基金单位在联交所的交易价将受市场力量影响,可能会按较其资产净值有大幅溢价/折让的价格买卖,并可能重大偏离每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 托管及保险风险
- 于每日营业时间结束时(伦敦时间)在基金的非分配账户内持有的金条预期将不超过430 盎司。托管人按「已分配」方式将其余的金条存放在其金库(及由副托管人(如有)存放在副托管人的金库)(这表示属于基金的金条实物将与属于其他人士的贵金属及黄金分开)。然而,存取基金金条可能受到外部因素的限制,例如水灾或恐布袭击,以及其他基金经理控制范围以外的不可预见事件。
- 基金并无为金条投购保险。托管人可酌情投购保险,惟该等保险或未能提供全面的保障。因此,如托管人持有的金条遗失或受损,基金及基金单位持有人可能招致损失,因而投资者可能承受损失。
- 基金部分金条可能由托管人委任的副托管人暂时持有,直至运送至托管人在伦敦的金库处所(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完成)为止。因此,副托管人如未能审慎地安全保管基金的金条,可能导致基金蒙受损失。
- 被动式投资的风险
- 基金主要投资于金条,不论其投资是否有利,并且不会以主动方式管理。基金经理将不会在逆市中采取防御措施。因此,如LBMA 上午黄金价下降,将导致基金的价值相应下跌。
- 追踪误差风险
- 概不保证基金将可达到其投资目标。
- 基金的费用及开支、基金持续营运所涉及的成本、买卖的频率及基金收取的人民币款项净额大小、人民币兑美元的汇率变动、有关时间的市场状况、金条价格凑成整数等因素,均可能影响基金相对于LBMA 上午黄金价的表现。
- 基金经理根据历史数据及现行市况预期,追踪误差每年将可高达2%。然而,由于基金经理控制以外的因素,特别是极端市场波动等情况下,追踪误差可能高于基金经理的预期。
- 倘实际的追踪误差远高于基金经理的预期,基金的表现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 掉期对手风险
- 投资目标是否能达到,部分须视乎基金与掉期对手订立掉期而定。倘掉期对手无力偿债或违约,基金可能失去对冲并承受人民币兑美元的外汇风险。鉴于掉期将为每日续期,基金经理不预期因该等违约或无力偿债而对基金造成的损失会超出基金资产净值的10%。
- 流通性及依赖庄家的风险
- 基金单位为将在联交所买卖的新证券,最初的阶段或未能广泛地被持有。欲在联交所出售其基金单位的投资者或不一定可以觅得另外的买方。低流通性可能导致基金单位的买卖效率及交易价下降。
- 如基金单位没有庄家,基金单位的市场流通性可能受到不利影响。基金经理拟于任何时候为基金安排最少一名联交所庄家,就如基金上市后即有一名联交所庄家。
- 基金的基金单位是以人民币买卖及结算。潜在庄家为人民币计值的基金单位提供市场的兴趣可能较低。此外,人民币的供应如有任何中断,可能会对庄家为基金单位提供流通量的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 依赖同一个集团的风险
- 虽然是属于分开的法律实体及独立地运作,受托人、登记处、基金经理、上市代理、托管人、参与经纪商、最初庄家、黄金交易商及掉期对手各自现时为同一金融集团的一部分(即汇丰控股有限公司(本集团)的附属公司)。虽然此等实体各自从事活动及为基金提供服务时都各自受到规管,如遇到金融风暴或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无力偿债,可能会对本集团整体而言或本集团其他成员的业务造成不利影响,这样可能对向基金提供服务构成影响。在该情况下,基金资产净值可能受到不利影响,其营运可能会遭中断。
- 此外,须注意鉴于受托人、登记处、基金经理、上市代理、托管人、参与经纪商、最初庄家、黄金交易商及掉期对手均为本集团的成员公司,彼此之间可能不时就基金产生利益冲突。特别是,举例说,基金经理与受托人可能与托管人或参与经纪商就关于黄金的纯度产生纠纷。
- 与LBMA上午黄金价有关的风险
- 由于LBMA 上午黄金价为于2015 年3 月20 日推出的一项新基准,预期其将会于将来进一步发展。倘任何将来的修订对LBMA 上午黄金价造成重大影响,则在该程度上可导致基金资产净值受到不利影响。
- LBMA 上午黄金价的计算过程并不精准。其基础是以一个将竞价过程中参与者及其客户出售相关黄金的订单与竞价过程中参与者及其客户以特定价格购买黄金的订单相互对盘的过程。因此,LBMA 上午黄金价并不旨在反映市场上黄金的每一买家或卖家,亦不旨在为黄金设定一个在该具体日子或时间所有买卖订单均予采用的确切价格。
- 虽然预期设定LBMA 上午黄金价的竞价过程将会为具透明度及可审核的过程,及将依照适用的基准规则,但对于以下各项并无保证:参与者在参与竞价时不会有失偏颇或受到其自身目的之影响,或者竞价不会受到操纵,从而导致所定价格可能并不反映公平价值的情况。此外,厘定LBMA 上午黄金价的竞价过程的运作决于LBMA 及IBA 及彼等适用系统的持续运作。基金经理及受托人对于LBMA 上午黄金价的竞价过程或LBMA 及IBA 的运作及系统并无任何控制或监督。 LBMA 黄金价格由2015 年4 月1 日起受金融行为监管局(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监管。
- 已对先前的伦敦黄金定价参与者之一因其未能就影响定价结果而实施足够风险及利益冲突管理系统而提出监管行动。亦有多宗针对设定先前的伦敦黄金定价的成员银行的诉讼已入禀,指控该等银行厘定先前的伦敦黄金定价的角色涉及操纵行为。有关先前的伦敦黄金定价受操纵的持续调查仍在进行,有可能出现更多针对伦敦黄金市场定价有限公司其他成员的监管行动。倘该持续调查发现先前的伦敦黄金定价过去受到操纵,可能对黄金的历史价格造成负面影响,并最终对基金单位的市价造成负面影响。倘市场认为黄金价格容易受到蓄意干扰,或倘LBMA 上午 黄金价未能获得市场的信心,则黄金投资者及交易商的行为或会反映此缺乏信心的情况,并可能对黄金价格及因而对基金单位的价值造成负面的影响。
- 如果LBMA 上午黄金价中断,基金经理可于咨询受托人后,寻求证监会事先批准将LBMA 上午黄金价替换为另一与LBMA 上午黄金价目标相似的基准。如果基金经理和受托人未在合理期间内同意可获证监会接纳的合适替换基准,基金经理可酌情决定终止基金。基金一经终止,根据信托契据所分派的款额可能少于基金单位持有人所投资的本金,投资者可能蒙受损失。
有关以接近实时的方式公布的估计资产净值资料(基于黄金买盘价/卖盘价价差的中间价)将于本网站作出披露。估计资产净值乃由第三方资料供应商(其汇集一日内全球黄金庄家所报金价)计算,且并非以LBMA上午黄金价为基础。
投资者应主动及定期查阅本网站,以得知有关本基金的资料,因为该等资料对其投资可能会有重大影响。视乎相关之监管要求,基金经理可能将不会就有关本基金及其销售文件的任何改动而于报章刊登通告或发出其他通告。
投资者应主动及定期查阅本网站,以得知有关本基金的资料,因为该等资料对其投资可能会有重大影响。视乎相关之监管要求,基金经理可能将不会就有关本基金及其销售文件的任何改动而于报章刊登通告或发出其他通告。
为寻求达致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基金经理仅将采用全面复制策略,透过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授予基金经理的QFI资格及/或透过沪港通及深港通(合称「互联互通机制」)直接投资于该指数的成份股,投资比重与该等成份股于该指数中所占比重大致相同。
投资者可以于(i)联交所二手市场买卖基金单位,及/ 或(ii)于一手市场透过参与经纪商申请基金单位的现金增设及现金赎回基金单位。
不可以,你只可以透过参与经纪商以现金赎回方式申请赎回。
以人民币及港元厘定的日间估计之每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以人民币及港元厘定的最后收市之每基金单位资产净值及仅以人民币厘定的本基金最后收市资产净值将于本网站作出披露。
投资者应主动及定期查阅本网站,以得知有关本基金的资料,因为该等资料对其投资可能会有重大影响。视乎相关之监管要求,基金经理可能将不会就有关本基金及其销售文件的任何改动而于报章刊登通告或发出其他通告。
投资者应主动及定期查阅本网站,以得知有关本基金的资料,因为该等资料对其投资可能会有重大影响。视乎相关之监管要求,基金经理可能将不会就有关本基金及其销售文件的任何改动而于报章刊登通告或发出其他通告。
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投资者应考虑其等各自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目的、投资经验、财务状况及独特需要。投资者如对本基金是否适合自己有任何疑问,应咨询其等的投资顾问及征询独立专业意见。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投资者应详细阅读本基金的销售文件(包括当中所载之风险因素之全文)。投资者应注意所有投资均涉及风险(包括可能会损失投资本金),本基金单位价格可升亦可跌,而所呈列的过往表现资料并不表示将来亦会有类似的表现。此外,投资者应避免过度投资于任何单一类型之投资(就投资者的整体投资组合中所占比例而言),包括任何拟于有关本基金之投资,以避免投资者的投资组合过度承受任何特定投资风险。
有关本基金的主要风险为:
有关本基金的主要风险为:
- 投资风险
-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的价值可能会因以下任何主要风险因素而下跌,因此阁下在本基金的投资可能蒙受损失。并不保证可取回本金。
- 股票市场风险
- 本基金于股本证券的投资须承受一般市场风险,其价值可能因各种因素而波动,例如投资情绪的变化、政治及经济情况以及与发行人有关的特定因素。
- 集中风险
- 本基金的投资集中于特定地区(即中国)。与具备较多元化投资组合的基金相比,本基金的价值可能较为波动。本基金的价值可能较容易受对中国市场不利的经济、政治、政策、外汇、流动性、税务、法律或监管事件所影响。
- 与 QFI 制度有关的风险
- 本基金能否作出相关投资或全面实行或履行其投资目标和策略,须视乎中国的适用法律、规则和规例而定(包括就投资的限制及调回本金及利润的法规),该等法律、规则和规例可能变更,且该等变更可能具有追溯效力。
- 如QFI的核准被撤回/终止或以其他方式失效以致本基金买卖相关证券及汇返本基金的资金受到妨碍,或如任何主要营运者或各方(包括中国托管人或中国经纪)破产/违约及/或丧失履行其责任(包括执行或结算任何交易或调拨资金或证券)的资格,本基金可能蒙受巨额损失。
- 互联互通机制风险
- 互联互通机制的有关规则及规例可能变更,且该等变更可能具有追溯效力。互联互通机制受到配额的限制。如果透过该计划的交易暂停,对本基金透过该计划投资于A股或进入中国市场的能力将会受到不利影响。在该情况下,本基金达致投资目标的能力可能会受到负面影响。
- 交易风险
- 基金单位于联交所的交易价格受市场因素(例如基金单位的需求和供应)推动。因此,基金单位的交易价格可能会较本基金的资产净值大幅溢价或折让。
- 由于投资者于聯交所买卖基金单位将支付若干费用(例如交易费及经纪佣金),投资者于聯交所购入基金单位时支付的金额可能超过每基金单位资产净值,而于聯交所出售基金单位时收取的金额可能低于每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 人民币柜台的基金单位是在联交所买卖、以人民币计值及在中央结算系统结算的证券。并非所有股票经纪或托管人都已经准备就绪及能够执行人民币买卖基金单位的买卖及结算。中国境外人民币的供应有限亦可能影响人民币买卖基金单位的流通性及交易价格。
- 双柜台风险
- 倘基金单位在双柜台之间的跨柜台转换暂停及/或经纪及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的服务水平有任何限制,则基金单位持有人将仅可在一个柜台买卖其基金单位,这可能妨碍或延误投资者的买卖。在每个柜台买卖的基金单位的市价可能大幅偏离。因此,投资者于聯交所购入或出售港元买卖基金单位时支付的金额可能超过而收取的金额则可能少于购入或出售人民币买卖基金单位时支付或收取的金额,反之亦然。
- 并无人民币账户的投资者仅可买卖港元买卖基金单位,该等投资者将不能买卖人民币买卖基金单位,并应注意,派息仅以人民币作出。因此,该等投资者在收取派息时可能会蒙受汇兑亏损及承担汇兑相关费用及收费。
- 中国市场风险
- A股市场的高市场波动性及可能出现的结算问题,或会导致在该市场买卖的A股的价格大幅波动并对增设及赎回基金单位造成干扰,从而可能对本基金的价值有不利的影响。
- 投资于新兴市场(例如中国市场)可能会涉及于较发达市场的投资一般不会涉及的较多风险及特殊考虑因素,例如流动性风险、货币风险/管制、政治及经济不确定、法律及税务风险、结算风险、托管风险及大幅波动的可能性。
- 中国的证券交易所通常有权暂停或限制在有关交易所买卖的任何证券的交易。中国政府或监管机构亦可能实行影响金融市场及对外资拥有权或控股权施加限制的政策。所有这些都可能对本基金有负面影响。
- 中国税项风险
- 本基金可能须就从其所投资的中国证券所收取的任何现金股息、派息及利息缴纳中国企业所得税及/或其他中国税项。基金经理保留权利就该等收入﹙如有﹚作出相关拨备(如情况所需)。
- 基于独立专业税务意见,基金经理现时并无就透过QFI或互联互通机制买卖A 股所得之已变现或未变现资本收益总额作出预扣所得税拨备。
- 就透过QFI或互联互通机制于中国进行的投资,中国现行税务法律、法规及做法(可能具有追溯效力)存在风险及不确定因素。任何对本基金税务应付款项的增加可对本基金的价值造成不利影响。倘日后征收税项而本基金没有为此作出拨备,本基金的资产净值将受负面影响。于此情况下,将不利于当时存在及其后的投资者。
- 人民币货币及兑换风险
- 本基金的基本货币为人民币。人民币目前不可自由兑换,并须受外汇管制及约束。基本货币并非人民币的投资者须承受外汇风险,且不保证人民币兑换投资者的基本货币(如港元)的价值不会贬值。人民币的任何贬值可能对投资者在本基金投资的价值产生不利的影响。
- 虽然离岸人民币(CNH)与境内人民币(CNY)属同一货币,但两者按不同汇率买卖。 CNH与CNY的任何差异可能对投资者有不利的影响。在特殊情况下,以人民币支付赎回款项及/或股息可能因适用于人民币的汇率管制和限制而受到延误。
- 交易差异风险
- 由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能于本基金的基金单位尚未定价时开市,故本基金投资组合内的证券的价值可能会在投资者不能买卖本基金的单位之日出现变动。
- 位于中国的证券交易所(即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与聯交所的交易时段之不同亦可能扩大基金单位价格相对其资产净值的溢价或折让水平。
- A股受限于交易范围,交易范围令交易价格的涨跌幅受限,而于聯交所上市的基金单位则无该等限制。这方面的差异亦可能扩大基金单位价格相对其资产净值的溢价或折让水平。
- 被动投资风险
- 本基金以被动方式管理,而由于本基金本身的投资性质,基金经理并没有酌情权采取对策适应市场变动。预期该指数的下跌会导致本基金的价值相应下跌。
- 依赖庄家的风险
- 尽管基金经理将确保每个柜台至少各有一名庄家为基金单位作价,且每个柜台至少各有一名庄家根据相关庄家协议在终止作价安排之前提前发出不少于三个月的通知,但倘若人民币或港元买卖基金单位没有或只有一名庄家,则基金单位于市场的流通性或会受到不利影响。概不保证任何作价活动将会有效。
- 潜在庄家对于为人民币计价或交易的基金单位作价的兴趣可能较低。倘人民币的供应出现任何中断,可能会对庄家为基金单位提供流通性的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 追踪误差风险
- 本基金可能承受追踪误差风险,这是指基金表现未必能确切紧贴该指数表现的风险。此追踪误差可能由于所采用的投资策略及费用和开支引起。基金经理将监察及力求管理该项风险,以尽量减低追踪误差。概不能保证可在任何时候确切或完全复制该指数的表现。
- 终止风险
- 本基金可能于若干情况下被提前终止,例如该指数不可再用作基准或本基金的规模减至人民币 1.5 亿元以下。本基金被终止时,投资者未必能够取回其投资并可能蒙受损失。
- 以资本派息/实际上以资本派息的风险
- 从资本中作出派息及/或实际上从资本中作出派息相当于从投资者原本的投资中或从原本的投资应占的任何资本收益中退回或提取部分金额。任何此等派息均可能导致每基金单位资产净值即时减少。
- 依赖同一个集团的风险
- 基金经理及负责(或指派人员负责)计算及报告该指数的每日收市水平的指数提供者目前均为恒生银行有限公司的附属公司。指数提供者及基金经理将在履行与本基金有关的职责时或会产生潜在利益冲突。有关进一步详情,请参阅章程。
- 除上述之外,各受托人(亦为登记处)、基金经理(亦为上市代理)、指数提供者及其中一名參与经纪商亦为汇丰控股有限公司(「集团」)的附属公司。虽然是属于分开的法律实体及独立地运作,如遇到金融风暴或集团任何成员公司无力偿债,可能会对集团整体而言或集团其他成员的业务造成不利影响,这样可能对向本基金提供服务构成影响。在该情况下,本基金资产净值可能受到不利影响,其营运可能会遭中断。
- 受托人、基金经理、其中一名参与经纪商及指数提供者均现为集团的成员。因此,尽管所有交易将以公平磋商进行,惟只要彼等仍属集团的成员,彼等彼此之间不时可能会就本基金产生利益冲突。特别是,倘现时的指数提供者终止该指数使用许可,基金经理及受托人可能与指数提供者产生纠纷。基金经理及其各关连人士将考虑到其对本基金及单位持有人的责任,并将致力确保该等冲突得以公平解决。
更多有关QFI A股ETF及「双柜台」交易模式之问题,请按此。
虽然预期本基金每基金单位的市场价格通常会接近其每单位的资产净值,但其市场价格受市场供求影响,因此本基金每基金单位的市场价格或许会与其每单位资产净值有所差异。有关本基金的每单位资产净值是以其所持股票之市值、现金及其他资产之总和,扣减有关债项再除以已发行但未赎回的基金单位数目计算出来的。
你可以透过你的经纪或银行证券户口,随时在联交所交易时间内买卖基金单位。下列为买卖本基金的交易成本,以供参考,详情请参阅本基金之香港销售文件。
| 经纪佣金 |
市场收费率 |
| 证监会交易征费 | 0.0027% 1 |
| 会计及财务汇报局(「会财局」)交易征费 | 0.00015%2 |
| 联交所交易费 | 0.00565% 3 |
| 印花税 | 无 |
| 1 证监会交易征费为基金单位成交价的 0.0027%,须由买家及卖家各自支付。 2 会财局交易征费为基金单位成交价的 0.00015%,须由买家及卖家各自支付。 3 联交所交易费为基金单位成交价的 0.00565%,须由买家及卖家各自支付。 |
|
本基金的即时交易资料可于联交所网站取得。相关指数的即时更新资料可于www.hsi.com.hk获取。网站内容未经证监会审核。投资者应主动及定期查阅本网站,以得知有关本基金的资料,因为该等资料对其投资可能会有重大影响。视乎相关之监管要求,基金经理可能将不会就有关本基金及其销售文件的任何改动而于报章刊登通告或发出其他通告。
虽然预期本基金每基金单位的市场价格通常会接近其每单位的资产净值,但其市场价格受市场供求影响,因此本基金每基金单位的市场价格或许会与其每单位资产净值有所差异。有关本基金的每单位资产净值是以其所持股票之市值、现金及其他资产之总和,扣减有关债项再除以已发行但未赎回的基金单位数目计算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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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交所交易费 | 0.00565%3 |
| 印花税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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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主ETF的最新资料,请在此参阅主ETF基金经理网站。网站内容未经证监会审核。
于联交所出售本基金单位后只能收取现金。所以一般而言以黄金的赎回只可以就大数量的基金单位透过参与经纪商而作出。
1) 最小交易单位数量:每次交易的最低数量为250,000个ETF单位或其完整倍数。
2) 合资格客户:必须为恒生银行指定之客户,请联络恒生银行查询并了解更多详情。
3) 赎回程序:请于赎回ETF单位前,先联络恒生银行客户经理以获得协助,并向指定的参与经纪商提出申请。申请获批后,于指定时间内前往恒生银行总行提取实金。
2) 合资格客户:必须为恒生银行指定之客户,请联络恒生银行查询并了解更多详情。
3) 赎回程序:请于赎回ETF单位前,先联络恒生银行客户经理以获得协助,并向指定的参与经纪商提出申请。申请获批后,于指定时间内前往恒生银行总行提取实金。
黄金ETF是一种以持有实物黄金、以追踪黄金价格为目标的被动式投资工具(扣除经常开支)。黄金ETF拟为投资者提供参与金条市场的渠道,而毋需进行实物黄金的交付,并让投资者可以透过在受规管的证券交易所买卖证券,借以买卖该等权益。
除了其投资价值外,拥有实物黄金可以带给投资者其他的满足感。持有实物黄金将会产生储存费用及保安问题。
黄金ETF以现金交收。鉴于ETF的结构,黄金ETF可以如股票一样在交易时段内进行买卖,为投资者提供流动性、方便及透明度。
但请注意持有实物黄金之权益会与持有所投资之黄金ETF之权益有所不同。
黄金ETF以现金交收。鉴于ETF的结构,黄金ETF可以如股票一样在交易时段内进行买卖,为投资者提供流动性、方便及透明度。
但请注意持有实物黄金之权益会与持有所投资之黄金ETF之权益有所不同。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是紧贴追踪并提供以美金报价的LBMA上午黄金价表现的投资回报。本基金将会购买及持有金条以寻求达到其投资目标。
本基金将仅持有黄金纯度至少达到99.5%的金条(即:由伦敦金银市场协会(「LBMA」)认可黄金提炼者标准交割名单所载的认可提炼者提供的条状或块状黄金)。该等金条将保管在香港的安全金库内。
LBMA上午黄金价指由ICE Benchmark Administration Limited(「IBA」)计算、以美元报价及于上午十时三十分(伦敦时间)进行之IBA竞价过程完成后即公布的每金衡盎司黄金上午定盘价。
投资者可以于二手市场进行买卖,或透过参与经纪商进行增设及赎回基金单位。
如同买卖股票,投资者须缴付经纪佣金、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交易征费、财汇局交易征费、联交所交易费,及由基金经理、受托人、参与经纪商及托管人所收取的其他费(如适用)。详情请参阅本基金的章程「费用及开支」一节。
最低每手买卖单位数目为50个基金单位(或其倍数)。
本基金的基金单位在联交所的交易价将受市场力量影响,可能重大偏离每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投资者应考虑其等各自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目的、投资经验、财务状况及独特需要。投资者如对本基金是否适合自己有任何疑问,应咨询其等的投资顾问及征询独立专业意见。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投资者应详细阅读本基金的销售文件(包括当中所载之风险因素之全文)。投资者应注意所有投资均涉及风险(包括可能会损失投资本金),本基金单位价格可升亦可跌,而所呈列的过往表现资料并不表示将来亦会有类似的表现。此外,投资者应避免过度投资于任何单一类型之投资(就投资者的整体投资组合中所占比例而言),包括任何拟于有关本基金之投资,以避免投资者的投资组合过度承受任何特定投资风险。
请参阅本基金的产品数据概要内的「子基金有哪些主要风险」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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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以接近实时的方式公布的估计资产净值资料(基于黄金买盘价/卖盘价价差的中间价)将于本网站作出披露。估计资产净值乃由第三方资料供应商(其汇集一日内全球黄金庄家所报金价)计算,且并非以LBMA上午黄金价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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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所提及的基金已获得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认可。证监会认可不等如对该基金作出推介或认许,亦不是对该基金的商业利弊或表现作出保证,更不代表该基金适合所有投资者,或认许该基金适合任何个别投资者或任何类别的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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